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5月12日16时至5月13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钓鱼网站”诈骗,损失金额3942元。案例如下:
事主余某(女,42岁,高中文化程度,住兴宁城区)于5月12日收到一条陌生短信,提示事主ETC未上传备案,点击网址“ww.28-6m.ws”重新验证,事主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按照网站提示输入银行卡信息、付款密码及短信验证码后,事主银行账户被自动扣款3942元后发觉被骗。
警方提醒:
1.陌生电话、短信不轻信。接到陌生电话、短信,一定保持冷静、提高警惕、注意甄别,不要轻信对方进行盲目操作。
2.凡是点击链接后要求填写银行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的,都是诈骗;凡是要求转账的,都是诈骗。
3.以ETC到期、停用或失效为由,要求点击短信链接填写个人信息的均是诈骗。
4.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