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5月14日16时至5月15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2宗,案件类型为“冒充公检法类”和“刷单返利类”诈骗,损失金额9.6万元。案例如下:
1.事主唐某(女,52岁,江西省赣州市人,住兴宁城区)于5月10日接到一陌生电话自称是赣州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方以唐某的银行卡涉嫌诈骗为幌,引导唐某提供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被扣款5万元后发觉被骗。
2.事主潘某(男,21岁,住宁中镇)于5月9日在浏览不良网页时,点击下载“♪♪”APP,APP客服称激活账号后提供首次免费特殊服务为诱,引导潘某在APP客服激活账号做“刷单返现任务”,潘某多次转账到客服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刷单任务,无法提现后发觉被骗,共被骗4.6万元。
警方提醒:
1.正式的公检法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员出示证件或法律文书;公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远程让你转账汇款或进行银行卡验证。
2.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请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得到合法薪酬。
3,请勿将银行卡信息及密码告诉他人,请勿远程提供验证码和配合他人进行人脸验证。
4.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