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5 名干部在值班期间违规饮酒、离岗脱岗,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问题。
经查,2023 年 3 月 8 日,合水镇龙东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值班组成员刘某文,在值班期间脱岗并饮酒,违反工作纪律;下官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值班组成员钟某宁,在值班期间离岗脱岗,违反工作纪律。
刘某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钟某宁受到诫勉处理。
经查,2023 年 3 月 11 日,罗岗镇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刘某焕及夜间值班组成员刘某海、刘某晖3 人,在夜间值班期间饮酒,违反工作纪律。
刘某焕、刘某海、刘某晖 3 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 5 名干部在我市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值班工作期间仍违规饮酒甚至离岗脱岗的行为,充分反映出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大局观念不强,责任落实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改进作风、担当实干。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对纪律松弛、作风涣散、违规吃喝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风腐同查、以案查风,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