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蝇头小利
租 借 卖手机卡 银行卡
或架设“GOIP”“VOIP”设备
为他人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
抓!
近期,兴宁公安工作发现有人利用“手机口”“固话口”(即GOIP、VOIP设备)为诈骗分子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并从中牟利,严重威胁群众的“钱袋子”。
发现情况后,刑侦大队迅速牵头会同相关警种精干警力对线索开展核查,依托网上网下合成作战机制对信息进行梳理、研判,经深入侦查并充分掌握相关证据后,周密部署,组织警力分赴山东、深圳和兴宁等地发起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捣毁4个涉电信诈骗犯罪窝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名。
【反诈战果一览】
4月18日,刑侦大队民警远赴山东济宁,抓获通过银行卡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朱某。
4月28日,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会同深圳警方在深圳市龙华区捣毁一电信诈骗犯罪窝点,抓获涉诈“引流”嫌疑人余某倩、梅某盼等13人,查扣电脑、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一批。
5月2日,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会同径南派出所在径南镇捣毁一电信诈骗犯罪窝点,抓获嫌疑人何某峰、陈某龙等12人,查扣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一批。
5月16日,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会同宁中、宁新、大新派出所在兴城泰宁花园捣毁一“GOIP”涉电信诈骗窝点,抓获嫌疑人李某、罗某基、余某慧等4人,查扣涉案物品一批。
5月19日,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会同宁新、福兴派出所民警在河山河中路一店铺内捣毁一“GOIP”涉电信诈骗窝点,抓获嫌疑人陈某霖、谢某威、罗某杰、古某川等4人,查扣涉案物品一批。
5月19日, 刑侦大队分别在深圳市及兴宁市宁中、罗浮镇抓获涉电信诈骗嫌疑人刘某茂、蒋某冬、曾某豪等8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诈骗或为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必受严惩!
反诈知识课堂
什么是GOIP、VOIP设备?
GOIP是一种新型网络通信硬件设备,是利用手机卡插在“GOIP”卡口或者使用两台手机搭建简易GOIP设备,境外诈骗分子远程控制设备通过互联网络链接该设备进行拨打电话,被拨打的手机所显示的号码为插入该口的手机卡号。境外诈骗分子便利用这类设备招募境内人员架设“GOIP”窝点,作为诈骗中转站,逃避打击。VOIP设备原理与GOIP基本相同,只是VOIP是以固话代替了手机卡。
反诈法律链接
向他人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及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会付出什么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