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梅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徐婉玲为梅州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罗裕权为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叶仁基的梅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温勇登的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爱彬的梅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朱红标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徐干忠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叶自辉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刘庆新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黄洪远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李美香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张孟棋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刘恩德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徐干忠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叶自辉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黄伟玲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庆新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黄洪远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孟棋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美香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志扬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林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雪梅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