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6月9日16时至6月10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刷单返利类”诈骗,损失金额95567.95元。案例如下:
事主王某(男,40岁,广州市人,大学文化程度)于6月9日在酒店住宿时,上网浏览不良网页并下载网页上的APP,后在APP客服引导下做刷单任务,客服以“操作错误”为由,要求事主多次充值转账到指定银行账户,共计95567.95元,事主被要求继续充值时发觉被骗,随即报警。
警方提醒:
1、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请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得到合法薪酬。
2、网络交友需谨慎,请勿下载不明APP,在无法保证货款安全的情况下请勿线上交易商品,切忌盲目转账。
3、凡是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账或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的,都不要相信,更不要按照对方提示操作。
4、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