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湖南某有限公司、李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15时。
二、听证会地点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侦查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合规第三方管委会代表、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合规团队、旁听人员。
四、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法以及有关权利义务
1.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方法:请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11时前通过电话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753-3682873),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3.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
五、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听证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2.参会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进场,并全程佩戴口罩。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场。
特此公告。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