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公开度,8月3日上午,兴宁市公安局民警、检察院干警、水口镇政府干部等123人到我院旁听庭审。
此次旁听的案件为被告人黄某泉涉嫌放火罪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严格按照诉讼程序有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重要环节。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讯问,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陈述鉴定意见并接受质询。同时,兴宁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被告人的行为造成森林资源受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被告人进行修复或者支付相应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庭审氛围庄严肃穆,庭审过程规范高效,旁听人员全神贯注,认真观摩。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旁听庭审,感受到法院审判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对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举证质证等方式有了更加深入地了解,在今后执法办案过程中将强化取证意识和程序意识,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下一步,我院将不断深化司法公开,通过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努力推进平安法治兴宁建设。
(兴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