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蔡书丹诉丰顺县汤坑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大楼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办案人员、申请人、其他当事人、旁听人员等。
四、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法以及有关权利义务
1.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方法:请于2023年8月8日上午10时前通过电话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753-2186211),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3.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
五、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听证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2.参会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进场,并全程佩戴口罩。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场。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