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新增电子临控设备的公示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决定在梅江区内新增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地点公示告知如下:
将在梅江区金燕大道东升村路段新增1处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代码1102)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取证。
公示期: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止,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