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梅州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梅州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和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9月1日起调整梅州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
居民用气价格统一下调0.35元/m³,第一档(基价)调整为4.45元/m³,第二档调整为4.95元/m³,第三档调整为5.45元/m³;集体用户气价同步下调0.35元/m³(含执行民用气价的优惠对象),调整为4.53元/m³。
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0.60元/m³,调整为不高于5.54元/m³。
三、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继续实行用气优惠
梅州城区居住的烈属、特困人员、孤寡老人、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发证的特困职工家庭生活用气,按居民生活用气基价的80%计收气费。属于此类用户,可凭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办理相关优惠手续。
请你公司严格执行上述调价政策,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确保市场稳定。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