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梅州市嘉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李新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22年,李新强在每年中秋、春节期间,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洋酒合计56瓶,折合共计3万元。李新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丰顺县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家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2年,杨家业多次违规收受他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2.9万元。杨家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兴宁市宋声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陈治宏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违规接待、私人宴请等费用问题。2021年至2023年,陈治宏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违规接待及私人宴请等费用共计约5.53万元。陈治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大埔县大东镇原党委书记曾春生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20年至2022年,曾春生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12条、酒12瓶;多次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曾春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4起案例中,既有自律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也有风腐交织、政商交往“亲”而不“清”的问题,反映出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对这些违纪违法人员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充分彰显了市委、市纪委监委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持续释放出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扛起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作风,“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以身作则,强化责任担当,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做好表率、立好标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及旅游安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问题,深入纠治高价月饼、高档烟酒、蟹卡蟹券、过度包装等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循线深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节日期间酒驾醉驾背后的利益勾兑、团团伙伙等风腐问题,防止成风成势。要强化监督执纪,加强明察暗访,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善向好的新变化,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
(梅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