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7宗危险驾驶案在兴宁市法院公开庭审,兴宁市检察院和法院、交警共同组织部分驾校学员、汽车营运公司司机30余人在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应情节提出量刑建议,进行法治教育、现场普法。7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酒后开车的行为深感懊悔,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法院审理后依法当庭宣判,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至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组织驾校学员及运输从业人员旁听醉驾案件庭审,用鲜活的案例警示教育,以生动、直观的方式,让旁听人员更深刻地感受到醉驾的严重危害、法律后果,“零距离”普法教育,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兴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