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受理了梅州市梅江区艺言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客创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启智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云香斋书画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欣学翰博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春蕾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众安教育培训中心、梅州市梅江区花领结语言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粤海星速体育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东辉体育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金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飚港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关键词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启晟体育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贝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云蕾舞韵舞蹈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海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核,依法予以许可,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