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梅市教助〔2023〕38号)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梅县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资助工作,经由各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按申请、认定、审核等有关程序研究决定将我区2023年梅县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电话:0753-2589079。
附表:梅县区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拟资助公示名单(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