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截至10月11日,4个市委巡察组完成八届梅州市委第四轮巡察进驻工作。
本轮巡察对8个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开展常规巡察,对8个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开展“提级+交叉”巡察。24个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前,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市委决定对各县(市、区)公检法单位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审计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政治偏差。通过巡察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服从市委巡察工作安排,诚恳接受巡察、全力做好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主动查摆、如实反映问题,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市委交办的任务。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从严从实落实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优化安商惠民法治环境等重点任务,奋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护航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轮巡察时间为2023年10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上旬。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于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梅州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