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银行卡借下他人就能躺赚?
如此诱惑,
你会心动吗?
心动就上当了!
你可能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10月24日,随着兴宁公安在城区抓获涉嫌出租、出借自己银行卡进行诈骗的嫌疑人杨某鑫,自10月16日开始侦查后发现的涉嫌出租、出借自己或他人银行卡进行诈骗的嫌疑人廖某、袁某、林某茜、黄某晖等4人相继落网。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近期,刑侦大队在核查工作中发现,有银行卡存在资金流水异常,民警敏锐的意识到这些银行卡极有可能参与 “跑分洗钱”活动。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和精准研判,进一步掌握了相关情况,并快速锁定多名涉嫌“跑分洗钱”犯罪嫌疑人。
经前期工作后,10月16日,刑侦大队会同合成作战中心和罗岗派出所抓获嫌疑人袁某,接下来会同属地派出所分别于10月17日在大坪抓获嫌疑人林某茜,10月18日在兴田街道办事处抓获嫌疑人廖某,同日在刁坊抓获嫌疑人黄某晖,10月24日在福兴抓获嫌疑人杨某鑫。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袁某、林某茜、黄某晖多次利用自己银行卡为诈骗团伙转账洗钱从中牟利,犯罪嫌疑人廖某、杨某鑫则多次介绍他人转账洗钱牟利。
警方提示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发展最快、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刑事犯罪问题,人民群众最常见的银行卡、手机卡也逐渐成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很多群众仍不以为意或者心存侥幸,殊不知一旦参与涉“两卡”犯罪、租借银行卡进行“跑分洗钱”等都将沦为诈骗团伙的帮凶,必然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而且犯罪分子往往将目标对准在校学生,利用他们社会阅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用蝇头小利拉拢、利诱使他们成为犯罪“工具人”和“帮凶”,在警惕的同时要加强教育,切勿成为“帮凶”。
广大群众一是要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切勿出借、买卖“两卡”!二是遇到涉“两卡”可疑情形时,应第一时间内选择报警,保存手机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做好自我保护。三是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一旦发现涉“两卡”犯罪线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兴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