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蛙来哒餐饮店: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雅媛与你单位(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梅区劳人仲案字〔2023〕725号),已审理终结。申请人王雅媛于2023年10月26日向本委提出撤回仲裁申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梅区劳人仲案字〔2023〕725号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通知结果如下:
根据申请人王雅媛的撤回仲裁申请,经本委审查,现已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