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兴市市监公告字〔2023〕2号
梅州市法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9月至11月期间依法对梅州市法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核准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已不在登记住所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或《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企业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现本局公告通知,请梅州市法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15个工作日内联系本局,说明企业是否仍在经营,或已搬迁至其他地址经营,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本局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信用风险监管股 联系电话:0753-3389271)
附件:涉嫌长期未经营企业名单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