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坭陂、水口、叶塘三镇自来水价格已于2022年2月22日调整并实施一年以上,为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与评价,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实用性,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广东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梅州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兴法治办〔2023〕14号)相关规定,现就我市2021年度“制定(调整)镇级自来水价格”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8日前以电话、信件或现场反馈的形式报送兴宁市发展改革局。
联系人:薛丹霞 联系电话: 3332809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内
电子邮箱:xnfgjxyg@meizhou.gov.cn
附件:1.《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兴宁市海润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兴宁市坭陂自来水厂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兴发改 〔2022〕5号)
2.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兴宁市水口镇自来水厂和兴宁市水口镇下堡自来水厂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兴发改〔2022〕4号)
3.《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兴宁市叶塘镇自来水厂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兴发改〔2022〕6号)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