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11月21日16时至11月22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虚假投资类”诈骗,损失金额12.8万元。案例如下:
事主黄某(女,40岁,高中文化,住永和镇)于5月份在快手APP添加陌生人为微信好友,通过聊天后拉事主进入微信群,群内有成员称有投资项目,没有风险,可以赚钱。事主在对方引导下下载“大公文汇”APP参与投资,从7月份至10月份期间在平台共充值12.8万元,后无法提现,发觉被骗。
警方提醒:
1、不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点击不明网址,不下载陌生平台。下载APP请到正规应用商店下载。
2、超乎寻常的高回报投资均不可信,即使是熟人推荐也要谨慎对待。
3、遭遇诈骗时,请留存与对方的聊天和交易等记录,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