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兴宁网友反映:
您好!我是某小区的业主,一直以来,均自觉交纳小区物业费,现要求物业公司开具近期的物业管理费发票,该物业说要业主承担税金才能开具发票,请问开具物业管理费发票的税金由业主承担合法吗?如果是不合法,我们要向哪个部门去投诉? 盼复! 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按《发票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业主缴交了物业管理费后,可依法要求物业管理方开具发票,如物业管理方拒绝开具发票,业主可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反映,税务部门将责令其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