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第2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属于违规,将被明令禁止,最高将罚款3万元。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