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邓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多宗刑事检察一审公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9时至11时30分
二、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2024年2月26日18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进行旁听。
三、听证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胡同志 0753-2196950。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