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问题公益诉讼系列案、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和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9时至11时30分
二、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2024年3月14日18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进行旁听。
三、听证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薛同志 0753-2192676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