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嘉依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美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至六十条的规定,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拟同意梅州市梅县区嘉依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梅州市梅县区美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出的终止办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梅县区教育局行政审批股反映,举报电话0753-2589561。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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