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伟达洗涤实业有限公司等40户公司:
经查,梅州市伟达洗涤实业有限公司等40户公司成立后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对上述40户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梅州市伟达洗涤实业有限公司等40户公司在其法定的住所查无下落,我局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方式均无法与上述公司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现通过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六、七条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公告所列公司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上述公司逾期未提出要求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 的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编号01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