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区教育局初拟市属和区属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指标(招生计划数的50%)分配方案,详见《2024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计划表》。
公示期为五天(4月24日-28日),如有异议,请径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反映。联系电话:0753-2589572。
附件:2024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计划表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