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中心成功调解一宗因拔火罐造成人员颈部烧伤产生的消费纠纷
【案情简介】
近日,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中心成功调解一宗因拔火罐造成人员颈部烧伤产生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000元。
2024年5月6日,群众李先生通过市消保中心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了电话投诉,具体情况如下:其因腰部及背部不适,于2024年5月6日当日上午到位于兴宁市高华路的某洗脚店进行拔火罐,期间由于从业人员操作不当造成其颈部烧伤,经医院诊断为颈部烧伤浅二度1%。事后李先生认为是该店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应当负该事件全部责任,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帮其向商家索赔。诉求:要求商家承担一切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1万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保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投诉人和被投诉商家取得了联系,经过多次电话调解无果后,于2024年5月16日邀请双方人员进行了现场面对面的协商,最终在工作人员耐心、公平公正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消费争议调解协议书:
1、由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住宿费等费用共计3000元。2、消费者收款后,不得再追究经营者任何责任。3、签订协议后,双方不得再因此事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均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此案例中按摩、拔罐、艾灸等项目,大多是由服务人员操作不规范造成的,相关场所应规范经营,加强安全意识,加大从业员工培训力度。消保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拔罐、艾灸时尽量选择正规医院,以防出现不必要的伤害。如伤害已造成,要注意保存现场证据,如照片、调查笔录、调查意见或结论、事故鉴定、目击者证明等,以证实消费者是在正常使用商品情况下发生的消费侵害。在取得证据后可以通过投诉、申请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到法院进行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兴宁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