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敏,男,广东梅县人,汉族,1961年3月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履历:
1977年09月,龙川县农科所职工;
1978年10月,惠阳地区农校大专班学习;
1981年07月,连平县农科所技术员;
1983年04月,连平县农业局股长;
1984年04月,连平县农业局副局长;
1985年11月,连平县农业局局长;
1987年08月,惠阳地区农业处种子公司经理;
1988年04月,河源市农牧渔业局副局长、市科协副主席;
1991年04月,河源市农牧渔业局局长;
1992年06月,惠州市海洋水产局局长(其间: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挂任博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1996年9月至1997年1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中青年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年07月,惠州市口岸办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并毕业);
2001年05月,惠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2年10月,惠东县委书记(其间: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中央党校进修三班学习);
2005年03月,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6年12月,广东省粮食局副局长;
2011年11月,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11月,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6年05月,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16年09月,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1月,惠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2017年01月,惠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
2018年12月,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提名为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
2019年01月,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省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八、十、十一届市委委员,市六、七、八、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市九、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