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梅州168网友爆料,今天(7月6日)中午,在兴宁海燕大桥下面又有人溺水…
事发后,有关部门到现场处理!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了解!
近期,兴宁各学校也非常重视溺水问题,也发了一些通知,一起来看看!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近期发现有个别学生在放学后、在节假日里有到池塘、砖湖、河里游泳现象,敬请各位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到防溺水“四知道”:
1.知去向(知道孩子去哪里了);
2. 知同伴(知道孩子和谁去);
3.知归时(知道孩子什么时候回来);
4. 知内容(知道孩子去做什么)。
同时要教育孩子牢记防溺水的“六不准”: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 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去施救。
同时要求子女掌握“两会”:一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二会基本自护自救的方法!要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天气炎热,一定要注意,尽量不要到危险水域玩,钓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