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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梅环梅江罚字〔2024〕5号)送达公告

mz168 2024-7-30 21: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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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当事人:刘章圈

  身份证号:132**********31678

  住址:*********************

  我单位对你作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梅环梅江罚字〔2024〕5号),通过梅州市驰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地址无法与你联系,因你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号

  联系单位: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政策法规股            

  邮政编码:514011

  联系电话:2192336          传  真:2192189       

  附件: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梅环梅江罚字〔2024〕5号).pdf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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