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兴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命事项和辞职事项。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和辞职名单
(2024年7月30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颂阳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利民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 健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 涛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钟宇玲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接受:
郭亚玮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王超宙辞去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