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查,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以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共29家社会组织均连续多年未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请公告所列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执法大队(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文化路6号一楼)接受询问调查, 逾期我局将在法定程序终了后对以上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社会组织名单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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