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双减”及课后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区课后服务水平,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切实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发展的实际需求。我区结合实际情况,面向社会遴选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我区中小学校校内课后服务,8月下旬组织相关股室及市场监管、民政、科工商务、文广旅体等部门对自主申报的多所培训机构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入围机构参与我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教育局教育股反映(电话:0753-2196832)。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将发文正式通报。
附件:义务教育学校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拟入围名单(第一批)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2024年8月30日
义务教育学校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拟入围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