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我队决定在平远辖区内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告知如下:
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止,公示结束11月6日起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平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