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宁吴女士反映自己的夫妻生活被小三插入了,希望大家帮忙评评理,一起来看看她是怎么说的?
男,罗某某(吴女士丈夫,婚内出轨),兴宁宁新镇xxx人,女,潘某某(第三者),兴宁永和镇xx村人。
2021年开始潘某某插入我们的夫妻生活做了小三,后来俩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在兴宁城租房子同居并生下一子,俩人并商量怎么来把我(原配吴女士)逼疯,后面2023年5月,我知道他俩事情后,闹着离婚并要赔偿及要告他们重婚罪,他们怕我告重婚罪,就愿意配合在兴宁市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想尽办法安抚我,并以孩子为由(说生这个孩子一切都是为了我,只想把孩子抱回来给我抚养),事后俩人并和他父亲罗某某一起抱孩子来找我并要求我拿出20万来。其中10万给了潘某某,2023年10月19日(7万)、20日(3万)分别转帐给了他父亲罗某某。
2023年10月17日,经罗某某和潘某某共同商量同意后,两人将小孩从兴宁市带到梅城,交给吴女士,(我一时心软接受了他们所说(复婚,给10万块钱),接过孩子抚养至2024年5月,2024年5月29号,他们三个一起到梅县扶大派出所报案说我撸走扣压他们的亲生子,强行把孩子接走了,后经民警耐心对双方做思想工作和询问笔录后,达成共识,小孩抚养权由生父罗某某和生母潘某某共同承担,罗某某承认欠吴女士债务,罗某某因经济紧张暂无给付能力,待经济条件宽松后会清还债务。
然而,吴女士表示,截止目前,钱也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