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领导好:
我父亲刘伟宏,兴宁市叶塘镇甘塘村新五房村民,于7月12日上午九时左右在石马镇泰狮农业公司补搭鸡棚时,不慎从鸡棚上摔下来,当时共有3人一起
干活,干活时由泰狮公司的经理和另一管理一起监督搭鸡棚的三个工人,刚好摔下来时监督人员不在场,在里面泡茶喝,看到我父亲摔下来,另外2个一起搭棚的同
事便将我父亲搬到厂门口后通知泰狮经理,后打救户车送到石马卫生院,卫生院说不敢接,后来又送至兴宁市人民医院,经诊断:T12胸椎爆裂性骨折至双下肢不
全瘫,人民医院的医生说受伤太严重,不敢做手术,要求转上级梅州市人民医院。后救户车送至梅州市人民医院,诊断结果也是T12胸椎爆裂性骨折至双下肢不全
瘫,后在黄塘住院治疗,期间泰狮公司分两次送来医疗费共一万五仟元,后再不肯拿出钱来救我父亲,我家庭情况相当困难,我哥刘凯辉于2004年被人错杀至今
凶手未抓到,我又已嫁,我父母年纪大了,无任何收入,我父亲年纪大了还要做苦工养活自己和我母亲。我父亲于7月27日因无钱再交医疗费从黄塘出院,现瘫痪
在床,听天由命,请求上级领导给我苦命的父亲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