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映山2街,3街,4街等因一楼没有架空,所以买一楼的基本都有所谓的“私家花园”,此私家花园原本应该为一楼业主的阳台(此”私家花园“二楼以上为
“阳台”),现很多小区业主在买了一楼后,私自对所谓的“花园”进行改造,甚至还进行“硬化”处理:铲掉绿化,铺瓷砖,凉亭,种上青菜,还淋上大小便等
等。
根据 “物权法”和“物业法”,这个所谓的花园,因产权没有分割,并不是该业主真正的“私人”花园。所以他们没有“改造权”,还是属于小区的“绿化的一部份”,甚至给“硬化”后,相当于减少了小区的“绿化面积”
要求一楼的业主把所谓“花园”恢复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