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丰顺县砂田镇的村民,从2011年下半学期开始镇府将砂田中心小学改为砂田中心幼儿园,对外称是一所公办的中心幼儿园,幼儿保教费用为每学期
500元,这个费用作为农民还可以接受,每月幼儿伙食120元,幼儿伙食从来都不会因为学校按国家规定放假没有产生伙食费用,将其费用退回家长或作为下月
的伙食费,而从这从这相学期即2015年下半学期开始,幼儿保教费用突然增加500元,即保教费为1000元,没有任何说增加费用有哪些用途,请问这样做
合理吗?是不是教育局有这样的文件下来,还是老师的工资国家没办法发放?要增加费用到百姓身上,由百姓承担老师的工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