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新铺尖坑上赖“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问题.上赖的山林位处于柚树河岸边,符合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江河两岸”的位置划分,而且以往多年都曾经领取
过“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直到现在,在村民代表手中还留存有1999年,2000年;2001年的生态公林益效益补偿领款单。那么,问题来了,2002年
后到今2015年十多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那里去了?
二、关于山林确权面积的问题。上赖虽然与长江,狮山存在界址纠纷,但一直以来都是以335亩林地的面积来计算公益林补偿款,这个可以从多年来领取“生态公
益林效益补偿款单”上证明。回复中说“上述几个村民小组于2011年7月27日达成调处协议。上赖屋小组山林面积按协议确定的权属范围,最终确权面积为
223亩”。如果确权后少几十亩的话,这个误差数可以接受,但是少了112亩,不能不使村民怀疑是否存在内幕黑箱操作?
三、如果上赖山林不是生态公益林的话,应该算是商业林,那么上赖村民是否有权自己开发呢?
请有关政府部门的领导给个明确答复。
(附上次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你好,你咨询关于“尖坑村上赖屋林权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尖坑村上赖屋山林面积”的问题,上赖屋小组山林因一直与长江村赖一、赖二小组和狮山村新赖、老赖小组相邻,存在界址纠纷,新
铺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界定权属范围。经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上述几个村民小组于2011年7月27日达成调处协议。上赖屋小组山林面积按协议确定的
权属范围,最终确权面积为223亩。
二、关于你反映“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问题,因上赖屋小组的山林没有规划为省级生态公益林,所以不能领取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款。
如你对山林确权面积和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问题存在异议,请你提交有效证据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