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们是丰顺县砂田镇砂田村第五自然村村民,因属于我们第五自然村的一块集体土地被砂田村村委利用权力私下转让给他人用来建房,为避免发生社会矛盾,现特向
贵领导反映,望贵领导能督促相关职权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将该集体土地归还我们第五自然村。详细情况如下: 丰顺县砂田镇砂田村第五自然村地住砂田镇集市
边,一九七四年前后为方便砂田公社群众家畜禽交易,将我们第五自然村坐落在砂田天主教堂后边水田改为鱼塘土地建市亭,由砂田公社党委、砂田工商所、第五自
然村协商同意,由公社统筹粮按每年每亩捌佰斤指标补偿有偿使用我们的土地至一九八四年。一九八四年以后由以公社改为区没有统筹粮可拔至今三十多年被无偿使
用。砂田村六十岁以上老人谁人不知道市亭地属第五自然村。今年三月份砂田村委利用权力私下把该土地转让给他人。将我们管理使用权孰视无睹,是可忍孰不可
忍。 我们第五自然村村民一致要求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将该转让土地归还我们。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还我们公道。特此为盼!
此致
敬礼
砂田村第五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