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我知道你们也同样和县、镇、村伦为一体,共鼻口出气,作为群众是弱势群体,奈何不了你们。不过,你们在相关媒体,文件上口口声声说要“公平、公证、
公开、公示、透明”的原则,这些字眼只不过说说吧了,落实了吗?有跟踪、督办机制吗?像“两不具备”的一样,村一级公示了吗?因为你们跟本拿不出证据,回
答也显得无奈与苍白无力,放之任之,助长了村一级的歪风邪气。就好像去年一样,水口镇共寨村的谢柏桂(谢钦城)、薛远(汉)兵两户去年被判定为不合格,可
到今年就合格了,难道是条件变了,还是地方变了,我想都不是,事人变了。共寨村的干部好像“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谢柏桂、薛远兵现居住地不存在地质灾
害隐患,不符合搬迁政策,予以删除。
二说:共寨村今年上报的10户搬迁户中?请问那10户?为何直到现在都不公示?这不能不让人有足够的想象空间。10户当中,包含谢建良吗?请问,
谢建良的老屋在哪里?几十年在那居住?现而今又想在哪里兴建或者购买?据可靠消息,谢建良在原地重建,属于“砖瓦房”改造性质。不知,为何今年他又符合条
件。陈文君、谢柏桂、薛远彬、薛建中、谢柏仁等5户不符合搬迁对象标准。
到年底验收时,凡是没有异地建房,或者不能提供购房证明材料的农户,一律不给补助。到年底验收之前,欢迎群众继续向我局和兴宁市扶贫开发局反映村
内搬迁工作的有关情况,我们将发现一宗、调查一宗,查实一宗、处理一宗,对不符合搬迁政策的对象一律不予补助,对违纪违法人员报执纪执法部门处理。如谢建
良的有补的话,我将请假回去,理论、争辩属于自已的3万元。“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拄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