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南口镇片区,在梅汕高铁征收项目中,住房(框架)每平米评估单价仅1400元/M2,住房(砖混)仅1270元/M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但是此次评估单价跟现梅县区房地 产单价相隔甚远,请问该项目的评估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