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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文福傎村民多示及时办理分户“林权证"

民生168 2016-3-21 23: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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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蕉岭县文福傎鹤湖村龙潭村民小组位于龙潭水库的山林,于30年前已经实施“分林(承包)到户”,每户村民均已取得分得的“责任山”“自留山”,并办理了的“山林证"。

    按当前的落实林权的政策,应将新的“林权证”办理到各户村民名下。

    我们向蕉岭县文福傎政府和蕉岭县林业局反映,提出尽快办理新的林权证的要求,但多年来一直没有正式的答复,也没给每户村民换发的新的林业证,只办理了整个村民小组的林权证。

     因此,提请市林业局领导过问,纠正蕉岭县文福傎政府和蕉岭县林业局的“懒政”行为,为村民换发新的分户的“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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