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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水库生态林补贴事项

民生168 2016-3-21 2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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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蕉岭县文福镇学湖龙潭村民小组的位于龙潭水库的山林,属于村民“自留山”和“责任山”,现已经划为龙潭水库的生态公益林。

     2013年,广东省生态公益林面积和补偿标准实现“双提高”,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由原来的5815万亩增加到621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 比例由原来的35.3%提高到37.7%。从2013年起,省政府同意继续按每年每亩2元的幅度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到2017年将达到每亩平均28 元。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双赢”,有力地推进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但是,龙潭村民小组的生态林补贴存在问题:

1、补贴仍处于极低水平,每年只有8元/亩,远低于周边的生态林的补贴;

2、补贴没有直接发给村民,通过县、镇二级转发,省下拨资金没有让农民受益;

     多年未解决。

     因此,我们向市局要求:

    1、提高补贴水平,达到平均的27元/亩,不能低于周边的生态林的补贴;

    2、省市县三级的补贴,直接发给村民,不能通过县、镇二级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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