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媒体纷纷报道梅城拟对路边停车位收费,本人有如下几个疑问?
一、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问题。“城市道路是用大家交的税修建的,车主也交了燃油税,为什么在城市公共停车位停车还要交费?”换言之,车主平时交
纳这税那费,相当于已经为路边停车预先埋了单,当他们临时占用道路资源时,便不应该重复交费,这是路边停车收费与停车场收费的本质区别。
二、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问题。我国《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
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
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问题,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三、假如方案实施,老城区现有停车位不足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别只顾收费而不解决公共资源紧缺的现实,这个恰好是政府部门最应该优选解决的事情。
政府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别滥用权力,这是忠告。
希望能给广大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