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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梅江区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就御景东方正华物业的有关行为作出解释

民生168 2016-5-7 1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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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府有关部门就御景东方正华物业是否涉嫌乱收费问题进行了解释答复,感谢。但贵府的答复只回应了三分之一的问题。请继续就物业公司有关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作出答复。谢谢!
一、御景东方正华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小区公共地方(凯悦8一层公共卫生间)上锁,改造成物业办公室(日常并未有办公人员办公),给业主造成诸多不便。是否涉嫌侵权?
二、擅自将小区公共绿地捆绑销售(凯悦6座南公共绿地)。是否涉嫌侵权?
以上,政府会如何监管?有什么措施救济业主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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