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5月31日凌晨3时45分,平远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大柘镇梅东村东富岭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致多人受伤,伤者全部送医院救治,其中一人洪某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市、县公安机关成立了“5·31”联合专案组,经全力侦查,5月31日下午,专案组在平远县大柘镇东片村抓获涉案人员刘某彬。慑于公安机关的追捕威力,涉案人员刘某威、刘某俊,分别于5月31日晚、6月1日上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6月2日上午,专案组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在超南某村山道上发现一部丢弃的小轿车,车身有一定程度损毁。
经查,该车系“5·31”案件的作案车辆,后排座发现有两支自制火药枪,初步认定系作案枪支。
经专案组民警全力侦查,于6月3日晚,在梅州市梅县顺风汽车站抓获涉案人员周某南(男,21岁,平远县大柘镇人),在兴宁黄坡镇抓获2名涉案人员林某韬(男,21岁,平远县大柘镇人)、黎某婷(女,24岁,梅县梅西镇人)。
审讯嫌疑人周某南
审讯嫌疑人林某韬
审讯嫌疑人黎某婷
至目前,已有6名涉案人员归案。公安机关对其他涉案人员的追捕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