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碧桂园一期峰景一街11栋201房已三年有余,且为一次性付款,自2014年3月6日收楼后至今未收到碧桂园方的房产证明,碧桂园方面一再推脱是 县房管局未能办理,但本人咨询房管局后经查询为碧桂园方至今未完全提供本人购房信息给予产权登记部门,同期贷款买房的顾客房产证明早早办好,我们一次性付 款的能拖就拖。 千万不要踢皮球,我该交的该办的手续都已经齐全,合同书手续费所有一切都完备交予了碧桂园方。 有关部门能不能解决?我拭目以待。(心里还是有些小担心,毕竟碧桂园是钱大爷,呵呵)